兰州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公示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要求和规定,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审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认定。现将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同时考生可进入报考系统()查询审查结果。
一、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2020年7月1日-7月8日,如有疑问或实情举报,务必在公示期间工作时段(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名反映。
招生办公室九游会官网登录入口网页的联系方式:0931-8912116,。
监察处九游会官网登录入口网页的联系方式:0931-8912159,。
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资格,并将其不诚信行为事实通报其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二、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一)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入选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考生可在我校投放在生源省份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本科招生专业范围中选报专业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二)实行选考科目的省份(含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考生填报相关专业(类)时,应参看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避免因身体条件不适合而影响相关专业录取或学习。
三、录取政策
(一)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
(二)录取时,按照分省计划,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根据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为考生分配专业。
(三)我校认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对于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合格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5合格(按照江苏省相关政策执行)。实行选考科目的省份(含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四、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届时,我校将对相关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进一步地核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